根据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 113条法规B部分规定, 要求对美出口的低酸罐头及酸化食品工厂必须进行企业注册(FCE注册)。
公司在受理企业委托后,能在短时间内为出口食品企业申请对美国的工厂注册(FCE注册)号,并且可以帮助企业开通对美FDA的网上账户,以方便以后的产品SID注册及企业对注册情况的自我查询。
FDA产品杀菌程式申报 (SID注册登记)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 113条、114条法规规定, 要求对美出口的低酸罐头食品及酸化食品工厂,必须对出口的低酸性罐头食品或酸化食品,根据产品不同的品种、规格、罐型等信息并按其产品的生产工艺及热穿透测试数据在FDA进行SID注册。公司会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先行判断相关产品是否需要做SID注册,然后为企业安排产品的热分布测试和热穿透测试(非热杀菌产品除外,如寿司姜片),并根据热力测试后的真实数据进行产品SID注册。
FDA反恐注册登记 (FFR注册登记)
自9·11事件后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出台针对生物反恐的法案,要求对美出口的食品(饲料)企业须在FDA进行反恐工厂注册登记。根据美国法规的规定,在美国以外的食品(饲料)制造行业,除需要在FDA注册登记以外,还需要在美国本土指派或聘请一个针对FDA反恐业务的“美国代理人”。该代理人是FDA和企业沟通的桥梁,任何FDA的邮件包括工厂审核通知会时间发送给“国美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