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的一般原则
根据实验室废弃物的特点,应做到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处理。处理方法应简单易操作,处理效率高,不需要很多投资。
少量的有毒气可通过通风设备排出室外,通风管道应有一定高度,使排出的气体 空气稀释。产生的毒气量大时必须经过吸收处理,然后才能排出,如氮、硫、磷等酸性氧化物气体,可用导管通入碱液中,使其被吸收后排出。
对于某些数量较少,浓度较高的有毒物可于燃烧炉中供给充分的氧气使其完全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对高浓度废酸、废碱液要经中和至近中性时排放。对于含有少量被测物和其它试剂的高浓度溶剂废液应回收再用。 用于回收的废液应分别用洁净的容器盛装,同类废液中浓度高的应集中贮存,以便于回收某些组分,浓度低的经适当处理达标即可排出。
根据废弃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点。废液应用密闭容器贮存,禁止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容器应防渗漏,防止挥发性气体逸出而污染实验室环境。
剧毒、易燃、易爆药品的废液,其贮存应按相应规定执行。废液应避光,远离热源,以免加速废液的化学反应。贮存容器必须贴上标签,标明种类,贮存时间等,贮存时间不宜太长。
(因敏感字限制,文章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