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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实验室设备|水厂QS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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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净康乐
产品型号: jlk-ro
产品规格: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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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河南 郑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08-03 09:12
浏览次数: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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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河南哪家水处理设备好“QS”是以“质量安全”的英文名称QualitySafety的缩写;其标志主色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是各国政府或授权机构对生产、消售者及其商品(或资本)进入市场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是质量标志,表明食品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是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
 
桶装水厂QS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食品企业必须获得国家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生产食品。
     2、强制检验制度。生产食品的企业对其产品必须自检,检验合格方可出厂,质监部门对获证企业产品实行定期监督检验。
     3、QS标志制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产品包装上使用QS标志。

桶装水厂QS安全准入的作用

    1、 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2、 提高食品企业的生产力和质量水平;
    3、 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促进食品工业发展。

桶装水厂质量包含:

    1、外观质量
    2、可靠性
    3、卫生性
        我国既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又结合我国的实际,把企业自我声明和政府标识管理结合起来,按照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的原则,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在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自2001年开始,QS认证首先在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中推行。


       2003年5月1日起,五类食品中凡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未加印(贴)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2003年下半年,又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

       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包括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3类食品的“QS”证书申办,被称为“后13类”。

       国家计划在3到5年内完成这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QS认证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好的制度还需有完善的监管防伪制度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桶装水厂实施QS认证流程
一、桶装水厂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桶装水厂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送出汇总材料后,保证国家质检总局在10个工作日内能够收到该材料。

  10个工作日(4)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桶装水厂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许可证相关时间
桶装水厂QS认证流程和费用,实验室设备仪器费用 10000元左右。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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