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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不锈钢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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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广东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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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4-04-2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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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食品安全的塑化剂/双酚A事件已成为公众熟知的跟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卫生安全事件。对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都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立法、建立安全标准等措施,保障食品接触材料的卫生安全。
2023年9月25日,卫生健康委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新发布85项食品安全标准。GB 4806.9-2023《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正式发布,并将于2024年9月6日起正式实施。与现行的《GB 4806.9-2016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相比,修改变动较大,突出的修改是区分了“合金元素”和“杂质元素”,并增加制定了合金元素的迁移,

新标准技术要求和变化:
原料要求
①不锈钢不再限制类型和用途。
②食品接触面使用的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不应使用铅、镉、砷、汞、锑、铍和锂作为合金元素。
③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中杂质元素含量应符合以下要求(新增要求):
不锈钢:砷≤0.01%,镉≤0.01%,铅≤0.01%。
食品包装用薄钢板:砷≤0.03%,镉+铅≤0.01%。
铝及铝合金材料:砷≤0.01%,镉+铅+汞≤0.01%。
其他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砷≤0.03%,镉≤0.01%,铅≤0.01%。

感官要求:
感官:接触食品的表面应适度清洁,镀层不应开裂、剥落,焊接部分应光洁,无气孔、裂缝、毛刺。
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臭。
注意:浸泡液只判断是否有“异臭”,不观察“着色现象”。

理化指标
重金属元素迁移扩增为13项迁移(包括杂质和合金元素)。如果材料成分已知时,可以根据材料成分确定待测元素。比如对金属镀层,可根据镀层金属成分确定待测元素。

迁移实验
①根据GB 4806.9-2023附录A选择迁移试验条件。
②对于重复使用的金属材料及制品,不锈钢以第3次的试验结果进行合规判定,其他金属材料三次的迁移结果中有任何一次超标即为不合格。

标签标识
①符合GB 4806.1的要求。
②金属基材应明确标示其材料类型及材料成分,可采用我国标准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表示。
③食品接触面覆有金属镀层的,还应标示镀层材料。金属镀层不止一层时,按照底镀层-中镀层-面镀层(接触食品面上的镀层)的顺序标出各层金属成分,并以斜杠“/”隔开,如“镀铜/镍/铬”。

有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张小姐

与现行的《GB 4806.9-2016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相比,修改变动较大,的修改是区分了“合金元素”和“杂质元素”,并增加制定了合金元素的迁移,

合金元素:
冶炼金属时,为达到某些性能要求(如拉伸强度、硬度、耐磨性、耐腐蚀性、电导率等)而有意添加的一种或多种金属或非金属元素
金属合金元素如铝、铜、铬、铂、镍、锌、锡、钻等;非金属合金元素如碳、硅等.

杂质元素:
残留在金属中的非有意添加的元素


食品接触材料包括:塑料、树脂、橡胶、硅胶、金属、合金、纸张、纸板、玻璃、陶瓷、瓷釉、着色剂、印刷油墨等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能会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影响食品的气味、味道以及颜色,更可能会释放出一定量的有毒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有毒添加剂,这些化学成分会迁移到食品中而被人体摄入,危害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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