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食品级主要用作食品添加剂。
1.调味剂、甜味剂,与DL-丙氨酸、柠檬酸等配合使用于饮料中;饲料时用作酸味矫正剂、缓冲剂;在腌制咸菜、甜酱、酱油、醋和果汁时用作添加剂,以改善食品风味、味道、提供甜味源等。
2.用作鱼糜制品、花生酱等的防腐剂。
3.利用它本身的氨基和羧基,对食盐和醋等味感起缓冲作用。
4.用作饲料添加剂中的诱食剂(引诱剂)。
5.食品酿造、肉食加工和清凉饮料的配方及糖精钠的去苦剂。
6.用作奶油、干酪、人造奶油、速食面、小麦粉和猪油等的稳定剂。
7.用作食品加工中对维生素C进行稳定。
8.在味精中有10%的成分为甘氨酸。
9.可用作防腐剂,起到重要的防腐作用。
10.作用(利用其金属螯合作用),添加于奶油、干酪、人造奶油可延长保存期3-4倍。为使烘焙食品中的猪油稳定,可添加葡萄糖2.5%和甘氨酸0.5%。速煮面用的小麦粉中添加0.1%-0.5%。同时可起调味作用。
限量:1.作为氨基酸源,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3.5%。
2.作为饮料中加入糖精钠后的苦味掩盖剂,限0.2%(以成品饮料计);作为食用油脂中单、双甘油脂的稳定剂,限0.02%,以单、双甘油酯量计。
3饮料、糖果、焙烤食品、肉类、香肠、肉汤、调味料,均150(mg/kg)。
4.使用量(gkg):预制肉制品3.0;熟肉制品3.0;调味品1.0;果蔬汁(肉)饮料(含发酵型产品)1.0;植物蛋白饮1.0。
甘氨酸包装和贮存:1.本品整包装一般为25KG/袋或25KG纸板桶。
2.本品应密封避光,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