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营养增补剂;剂;护色剂;面粉处理剂。可用于果泥,饮液及其乳饮料,水果罐头,夹心硬糖,婴幼儿食品,高铁谷类及其制品,乳粉,胶基糖果,豆奶粉、豆粉,果冻,硬糖,碳酸饮料、果汁(味)型饮料,乳酸,孕产妇配方奶粉,学龄前儿童配方粉。啤酒,发酵面制品,碳酸饮料,茶饮料,果汁饮料,豆奶饮料、糖果。
【用量】:一、2760-2011作为剂):小麦粉 0.2g/kg;浓缩果蔬汁(浆)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去皮或预切的鲜水果5.0(卫生部公告2010-10-21);去皮、切块或切丝的蔬菜5.0(卫生部公告2010-10-21)。
二、1.GB2760-2002(h/kg):啤酒0.04;发酵面制品0.2;碳酸饮料、茶饮料、果汁饮料、豆奶饮料,0.5;乳粉0.3~1.0;糖果1.5(糖果用香料中);胶基糖果0.63~1.26;豆奶粉、豆粉,0.4~0.7;果冻,0.12~0.24;硬糖2~6;即食早餐谷类食品0.3~0.75;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1~1.25(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
2.GB14880-94(mg/kg):果泥50~100;饮料120~240;水果罐头200~400;夹心糖果2000~6000;婴幼儿食品300~500;高铁谷类及其制品800~1000。
3.EEC,1990:葡萄酒150mg/L。
4.FAO/WHO,1984(mg/kg):肉汤、羹,1000;速冻桃子、黑加仑子果酱,750;热带水果色拉罐头700;桃子罐头550;水果鸡尾酒、咸牛肉、婴儿食品罐头、果酱、果冻、午餐肉、熟肉末、熟猪肩肉、熟洋火腿、婴儿及儿童谷物制品,500;葡萄汁、浓缩葡萄汁(仅用物理方法防腐者),400;餐用油橄榄200;苹果沙司罐头150;速冻法式炸土豆100;杏、桃及带肉果汁饮料、浓缩苹果汁、浓缩菠萝汁等(仅用物理方法防腐者)、速冻草莓、蘑菇或芦笋罐头、速冻虾或对虾,按正常生产需要(GMP)。
5.FEMA(mg/kg):软饮料130;冷饮0.8~250;糖果4.0~6000,焙烤制品1~500;水果沙司280~380,肉类0.49~470。
三、GB 14880-2012(营养强化剂)单位mg/kg:风味发酵乳120-240;调制乳粉(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乳粉除外)300-1000;调制乳粉(儿童用乳粉)140-800;调制乳粉(孕产妇用乳粉)1000-1600;水果罐头200-400;果泥50-100;豆浆、豆浆粉400-700;胶基糖果630-13000;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1000-6000;即食谷物,包括辗轧燕麦(片)300-750;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250-500;含乳饮料120-240;水基调味饮料250-500;固体饮料类1000-2250;果冻120-240.
【包装】:25KG/箱。
【运输】: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能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本品为非危险品,可按一般化学品运输。
【贮存】: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避光的环境中,严禁与有毒物质混放,以免污染。保质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