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属于传统的中药材,用于中药和原料。2009年,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第32届大会审议通过了《人参食品》标准,规定人工种植人参可用于食品。我国吉林省是人参主产区,人参栽培总面积近几年基本稳定在3500万平方米左右,年产成品人参4000吨左右,人参产量已占全国的80%,占产量的70%左右。
为开发利用我国丰富的人参资源,吉林省政府建议将人参纳入普通食品管理。吉林省卫生厅组织科研机构开展了人工种植人参长期食用安全性评价工作,研究结果表明,在规定条件与剂量范围内,人工种植人参对动物无毒性作用,健康人群食用人工种植人参是安全的。对此,卫生部会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部门组织多学科专家开展了人工种植人参的相关论证工作。
2011年,卫生部立项(人工种植人参作为新资源食品),经组织医学、中药、农业、食品、营养、毒理、药理和工艺等方面专家对人工种植人参的安全性、活性及营养成分、菜人群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健康人群按照食用限量食用人工种植人参是安全的。根据人工种植人参食用安全性评估结果,卫生部于2012年发布公告,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作为新资源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