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一、营养增加剂;剂。用于油脂、奶油或使用此类油脂的食品,作为剂。毒性低。可用氮气置换密封包装。
限量:
1.FDA,§184.1890(2006):以适度为限。
2.GB 14880-94;芝麻油、色拉油、人造奶油、乳制品,100-180mg/kg;婴幼儿食品,40-70mg/kg。
3.GB 2760—2007:作为剂使用: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固体汤料、胶姆糖,以GMP为限;油炸小食品,0.2g/kg;即食谷物,85mg/kg。
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调制乳,50 单位/kg;学龄前儿童配方粉,1.67-3.33mg α-生育酚/天;孕产妇配方粉,4.67-9.33mg α-生育酚/天;儿童配方奶粉,3.3-6.0mg;α-生育酚/100g;胶基糖果,1050-1450mg/kg。
4.GB 2760—2008(18号公告):运动营养食品,2.1-150mg/天(d-α-型)。
二、营养增补剂;剂。
用量:
1.GB 14880--94及GB2760--2002:同“01035,dl-a-生育酚”。
2.FAO/WHO(1984):食用油脂,GMP;婴儿配方食品10mg/kg;婴儿罐头食品、婴幼儿加工谷类食品,300mg/kg;肉羹、汤、50mg/kg。
三、作为剂。在加热条件下,比其他剂的效果优良。
使用量及注意事项:
添加量(油脂、奶油)0.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