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排水管网不健全,因此,生活污水自然排放、蒸发与下渗的损失量较大,其排放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普遍低于城市,大部分在50%左右;在一些管网完善的发达农村,污水排放量占用水量的比例与城市接近,达到80%。
考虑农村用排水现状习惯,并参考目前已发布的各类相关规范、指南等技术指导文件,本方案中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应按生活用水量的50%~80%计算。农村生活用水量应结合当地居民的用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等情况酌情确定。有计量条件的应采用实际计量水量;无计量条件进行估算。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村庄污水处理的统一排放标准,根据不同区域环境敏感度的差异,应采用相对应的标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流域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jsgf19310zjh
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要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不同区域农村对出水水质要求有差异,在未制定污水排放标准的农村地区,建议参考表2-4根据排水去向确定排放要求。处理后出水排入环境水体的,各地应根据排入水体的功能要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确定出水水质。
世界上80%的疾病与水有关。水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被寄生虫、病毒或其它致病菌污染的水,会引起多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重金属污染的水,对人的健康均有危害。被镉污染的水、食物,人饮食后,会造成肾、骨骼病变,摄入硫酸镉20毫克,就会造成死亡。